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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百姓健康》专版215期来源: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19-11-28
预防接种守护生命
我国从1978年开始计划免疫工作,由“四苗防六病”到“七苗防九病”,再到2008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来,免费为6岁以下儿童接种12种疫苗预防12种传染病。2000年,我国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无本土脊髓灰质炎认证,已实现了无本土脊髓灰质炎病的目标。
2018 年是我国实施疫苗免疫规划政策40 周年,4月25 日是第32 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目前我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5%以上,已连续22年无白喉确诊病例,乙脑、流脑、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麻疹、风疹、儿童乙肝等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发病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我省已经完成了“预防接种规范门诊”全覆盖。
严格疫苗管理,确保群众接种到安全可靠的疫苗
我省免费接种的一类疫苗,是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经过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由疫苗生产企业通过冷藏车直接运送至各市疾控中心冷库,各市疾控中心根据各区(县)疫苗需求情况再用冷藏车送至各区(县)疾控中心冷库,各区(县)疾控中心根据各乡镇每月疫苗接种需求情况,在接种前再将疫苗运送至各乡镇卫生院,保存在各乡镇卫生院冰箱,疫苗的整个储存和运输过程均在冷链条件下进行。我省还为各市、区(县)疾控中心保存疫苗的冷库配备了发电设备,确保在临时停电时冷库能持续供电。同时,省疾控中心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定期对疫苗冷链保存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保证疫苗来源和储运安全,以确保群众能接种到安全可靠的疫苗。
收费接种的二类疫苗,每年由省疾控中心统一招标,区(县)疾控中心在中标目录内根据群众需求和传染病控制需要统一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然后下发给各接种单位。疫苗由生产企业或者有条件的冷链运输企业及机构运送到区(县)疾控中心,再由区(县)疾控中心通过一类疫苗冷链运输系统运送到各乡镇,确保收费疫苗和免费疫苗一样安全有效。
儿童预防接种前后家长应注意的问题
为使儿童能及时安全规范地完成疫苗接种,家长有责任和义务了解并掌握儿童疫苗接种的相关注意事项,做好接种前的准备和接种后的恰当护理。家长应带儿童到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格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疫苗接种,接种前应先仔细观察儿童的身体状况,只有在儿童身体健康的状况下才可进行疫苗接种,同时还要注意:
1.接种前,家长应给儿童洗澡,保持接种部位皮肤清洁并换上宽松易脱穿的衣服;应向医生说清儿童的健康状况,并经医生检查确认没有接种禁忌症后方可接种;
2.接种完毕,家长应带儿童在接种场所停留观察30 分钟,儿童无不良反应后方可离开;
3.在给儿童进行口服疫苗接种的前后半小时内,家长不宜给儿童进食热食及哺乳;
4.接种疫苗后,少数儿童接种处皮肤局部会出现红肿、疼痛、发痒或身体有低热症状,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如反应加重,家长应及时带孩子就医;
5.儿童接种卡介苗2周左右时,接种处皮肤会出现红肿并逐渐形成一个小脓包,随时间推移,8—12周以后可自行溃破,溃破处结成的痂皮会自行脱落,留有卡疤,这是接种卡介苗后的正常反应,家长不必惊慌;
6.极少数儿童接种后可能会出现高热、全身不适等症状,家长应及时向医生咨询或带儿童就医,以区分是疫苗引起的反应还是其他疾病,确保儿童接种后的安全。
家长应了解儿童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
疫苗是用来预防传染病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儿童都适合接种疫苗,以下是不适宜接种或应暂缓接种疫苗的主要情形:
1.急性疾病:家长如果发现儿童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5℃以上或有其他急性疾病明显表现症状时,应暂缓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儿童正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儿童身体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2.过敏:如果儿童对疫苗中所含的某种成分过敏,就不能为儿童接种该种类疫苗,比如对鸡蛋过敏的儿童不能接种流感疫苗。另外,若儿童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过敏反应,则应停止再次接种该种类疫苗。
3.免疫功能不全:免疫功能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儿童,不建议使用减毒活疫苗,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对免疫功能不全的儿童接种灭活疫苗后虽然免疫效果可能不及健康儿童,但仍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4.神经系统疾患:被确诊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有癫痫或反复出现抽搐和惊厥等症状的儿童,以及症状对于多种疫苗均属于接种禁忌的患儿,家长应咨询医生,谨慎接种。
5.对于其他非健康状况的儿童,家长需咨询医生,由医生综合评判后再决定是否适合接种疫苗。